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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5

trivago認價格誤導 推介非最平 恐遭澳洲罰$5700萬

  【晴報專訊】網上訂酒店,要小心「格價」陷阱。酒店格價平台trivago遭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委員會(ACCC)入稟,指控其網站上最搶眼的「特選價格」非「最抵價」,或被判罰1,000萬澳元(約5,745萬港元)。trivago已於法院內部文件中承認,最低價格說法有誤導成分;本港消委會指關注事件,提醒商戶廣告若與事實有別,有機會觸犯《商品說明條例》。

 

 

  ACCC在今年8月入稟墨爾本聯邦法院,控告trivago涉誤導用家,包括將豪華房及普通房價直接比較、最搶眼「優惠價」亦非該酒店的最低價格。ACCC批評,trivago涉將消費者導向該平台支付較多佣金的酒店,問題「非常嚴重」;案件將在下周五(14日)提堂,若罪成可被判罰1,000萬澳元。

 

實測推薦房 較最抵價貴2成

 

 

  據外電指,trivago已於法院內部文件承認「最低價格」說法或令部分用戶產生錯誤理解,並謂網頁上紅色「刪綫價」與綠色價格,亦可能令人誤會在比較同一房型。

 

  本報在trivago官網發現,標示「最低價格」方式較隱藏。以台北福華大飯店為例,trivago以大字標出「原價」每晚1,360元,現「減價」至1,032元;但旁邊小字已標示最少2網站的價格更平,而「真正最抵價」僅867港元,較trivago推薦網站平近20%。本報向trivago香港辦事處查詢,惟至截稿前未回覆。

 

  本港消委會指密切留意有關事件,提醒消費者勿盡信格價網資訊,又指商戶若宣傳廣告與事實有別,有機會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今年首11個月涉及網上預訂旅行產品及住宿投訴分別錄得1,234和39宗。海關表示,指正密切注視情況,並作所需跟進。由去年至今年11月,本港有1宗涉及旅遊服務個案成功檢控;另有2宗已進入司法程序。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是否違商品例首要證明公司是故意作出「誤導性遺漏」,其次是提供資訊者當時在港,「trivago屬國際網站,即使證明它屬故意遺漏價格資訊,仍有機會辯稱資訊由海外提供而避過刑責。」旅遊達人小斯指,酒店格價網為盈利,推介時非「最抵」,「如經手機App和電腦訂房已不同價。」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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