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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8

棄置車霸泊位 最長11年運輸署懶理

  【晴報專訊】本港車輛數目在12年間急升44%,惟同期泊位不增反跌,審計署發現港府面對泊位不足困境,仍未善用資源,如無故將葵芳政府停車場天台關閉,令75個泊位「曬太陽」達5年半。報告亦批評,港府縱容13輛棄置車霸佔政府停車場,其中有電單車泊足11年仍未被移走;運輸署更疑「報細數」,稱僅少收21萬泊車費,惟報告估算實際金額高達340萬元。

 

葵芳政府停車場天台75泊位停用5年半,運輸署稱將用作臨時汽車扣留中心。

 

  根據運輸署數據,本港領牌私家車、商用車和電單車在過去12年增長達44.4%,同期泊位卻僅增11.6%,未來數年更有逾8,000個短期租約泊位因停車場結業而減少。惟審計報告揭露,港府並未善用泊位資源,以葵芳政府停車場為例,使用率達90%,因避雷針銅片被盜而封閉天台作保安工程,但工程完成後,相關75個泊位仍無故停用5年半。運輸署被追問後解釋,天台地面需維修才停開,並計劃未來用作臨時汽車扣留中心。

 

咪錶位收費太低 致長期爆滿

 

審計署指,政府停車場泊車費平均低於市價15%至34%,且向的士提供泊車優惠,做法並不常見,理應檢討。(iStock)

 

  報告續指,5個政府停車場內有13輛棄置車輛長期停泊,當中5輛停泊3年以上,有電單車更泊足11年。運輸署估算損失時,計算車輛進場至被充公當日為止,少收21萬元泊車費;但審計署認為,相關車輛被充公後仍「原位停泊」,實際令港府少收340萬元泊車費。

 

  另外,全港37個地區中,有15個地區咪錶位可用率低於15%標準,其中九龍為重災區,以黃大仙分區161個咪錶位為例,75個每30分鐘僅收2元,結果全區99%咪錶位被泊滿,報告批咪錶位收費過低,致長期被佔用。

 

譚文豪

 

  立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譚文豪認為,報告揭示公眾停車場和路邊車位都有多輛「殭屍車」霸位,但政府不同部門卻互相推卸處理責任。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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