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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30

4成人遇事寧住公院 醫保多魔鬼細節

  【晴報專訊】買醫保非後顧無憂。消委會指,逾4成港人買個人醫療保險後仍寧願選擇住公院,反映大眾對醫保信心不足;而過去4年涉及個人住院保險投訴中,逾4成亦與索償相關。消委會指,市面上個人醫保存在「魔鬼細節」如透明度不足、重要條款定義不一等。有個案是一名女士跌倒入院8日,保險公司竟指後5日非「醫療所需」拒賠款;又有男士續保後入院,但保險公司竟可「飛紙仔」將該保障剔除。

 

消委會建議,在非主要保障項目引入退出條款,免投保人的保單「自動升級」。(iStock)

 

  消委會昨發表個人醫保研究,發現38%港人擁個人醫保,以45至54歲人士最熱衷。但市民填寫健康申報時欠謹慎,46%人靠經紀代填申報表;51%靠自身認知和理解填寫;索償時54%人不獲全數賠償。過去4年消委會接獲299宗涉及個人住院保險投訴,有43%與索償相關。

 

重要條款 同公司有不同演繹

 

黃鳳嫺稱不少人誤解醫保是「保終生」,實際保單是每年更新,早投保只代表年輕時發病亦獲保障,非等同日後保費不會急增。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個人醫保欠透明度,巿面14間公司提供的18份保單中,僅4份可網上查詢;不少條款用字艱澀,重要條款定義在同一公司亦有不同演繹,隨時影響索償。

 

  她舉例,有女士跌倒後主診醫生要求住院8日,但保險公司堅稱僅首3日有「醫療所需」,不賠償後5日費用,「有保單指醫療所需由『公司意見』界定,但亦有保單指須跟醫生或外科醫生建議。」

 

  另有67歲男士投保4年,保費由約2.1萬加至約4.3萬元,保險公司指全因住院、門診等保障升級,投保人若拒接受即「斷保」;又有女士邁入65歲後,保費急增58.6%至約1.1萬元,卻加入託兒等「唔等使」保障,與當日保費表估算每年加26%,大相逕庭。

 

  保單內容更會被保險公司擅自更改。有男士2014年7月續保後,8月13至15日因肛門息肉入院,9月再做相關手術,但住院時保險公司竟要求補簽同意書剔除肛門相關疾病保障,結果僅可索償8月的醫療費,翻查後方知保單註明保險公司可在該年8月20日前追加條款,令續保後條款可變動。

 

消委會:經紀口頭承諾勿盡信

 

 

  消委會主席林定國指,消費者不宜盡信經紀,「如漏報資料爭拗,非保險公司責任,消費者需自行控告經紀,但經紀是否有經濟能力賠足亦存疑。」實際上有2份保單明言,經紀口頭承諾並不代表保險公司立場。

 

  消委會建議業界參照自願醫保,提升個人醫保透明度。但香港保險業聯會管治委員會成員潘榮輝指,個人醫保涵蓋的危疾等保障,自願醫保未必能提供;對賠償範圍,他指業界亦有難處,「有人一次過做割盲腸和痔瘡手術,根本不同部位,亦非關連疾病,怎能賠足?」

 

  消委會又建議將健康申報上限訂為7年及全面上調投保年齡,保險界立法會議員陳健波認為有難度,相信業界需時商討,後者或令風險池中長者急增,致保費上調,未必對消費者有利。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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