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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1

45人涉暴動等罪提堂 最細16歲

天水圍假牌車 放煙花襲警署外途人

 

  前晚再有人因連儂牆起爭執,天水圍天秀路3名年輕人與1名中年漢發生肢體衝突,警方到場僅拘捕3名年輕人,激發數百名市民凌晨包圍天水圍警署,至凌晨2時許突有1輛私家車經過,以「穿雲箭」煙花射擊途人,造成多人受傷,其中5人需送院治理。

 

涉案假牌車快速駛過,期間向警署外的聲援者發射多枚煙花。(網上片段截圖)

 

  天秀路連儂牆爭執發生於前晚(30日)9時許,有目擊者表示,3名年輕人自稱到「牆」撿垃圾和清潔,期間1名中年漢稱被其中1人襲擊報警。3名年輕人被警方拘捕後,有數百名市民包圍天水圍警署聲援,並與警員發生口角,天水圍分區助理指揮官麥子強更向群眾舉中指。

 

  至凌晨約2時45分,1輛私家車駛經天水圍警署時,向聚集人群燃放煙花爆竹,其後逃去。現場人士即四處逃竄,有人被煙花燒傷,情況混亂。涉事私家車車牌與登記車型不符,不排除有人套上假車牌作案。

 

連儂牆爭執3青年被捕 數百人聲援

 

  警方表示,事件中有6男受傷,當中5人送院治理。醫管局指5名送院傷者昨早已出院。案件列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行使虛假文書、車內盜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交由元朗警區重案組跟進調查。

 

  公民黨嚴厲譴責放煙花暴徒,促警方嚴查,緝拿兇徒歸案。國際特赦組織批評有人在天水圍警署外向聚集示威者肆意以火器施襲。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警方當時也不可隨便開槍還擊,僅能事後拘捕兇徒,可控「刑事毀壞」等罪;而據《危險品條例》,非法藏有煙花爆竹最高可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肆意或疏忽地投擲或燃放煙花爆竹,可處罰款2,000元或監禁3個月;若發射煙火時傷及他人,則按傷勢控「普通襲擊」或「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分別可處監禁1年及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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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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