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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9

林鄭︰禁蒙面法一段時間可見成效 立例3日拘77人

 

警方:法例剛生效 將加強訓練 記者被扯走防毒面罩

 

  《禁蒙面法》10月5日凌晨起實施,雖然因專業或受僱工作理由可獲豁免,但有記者早前採訪時遭扯走防毒面罩。警方昨表示,新例需時磨合,會按情況向警員發內部指引及加強訓練。記協指,接獲記者被警員扯脫面罩投訴,已去信政府促保障合法採訪。

 

新界北總區指揮官郭蔭庸

 

  上周五政府宣布實施《禁蒙面法》,引發市民上街抗議,多區均有堵路、毀壞設施、暴力衝突。新界北總區指揮官郭蔭庸昨表示,有逾200間店舖或公共設施因示威活動提早關門;另有14名警員在行動中受傷,包括有便衣警被圍毆和汽油彈燒傷,現無大礙,及有警員遭單車砸傷,頭及頸受重創。

 

記協去信政府 促保障記者採訪

 

  在多區示威衝突中,記者均需佩戴防毒面罩進行採訪,惟有記者曾遭警員扯走防毒面罩,並被質問「邊個話記者可戴面罩」。有記者昨出席警方記者會時戴上「豬嘴」蒙面,表達不滿。

 

  刑事總部高級警司吳卓衡昨承認,若記者正進行符合其職業的行為則受豁免,但指新例只推出了4日,雙方需時磨合,亦因示威活動,令警方無時間就新例舉辦訓練日,警方會按情況發出內部指引及加強訓練,但稱《禁蒙面法》是《公安條例》延伸,相信警員不難理解其內容。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補充,現場情況混亂,且不排除有非記者人士混入,現收到有關意見後會經更前訓示通知前綫警員,令警員執法時更清晰。

 

  特首鄭月娥昨日表示,會繼續研究如何平衡《禁蒙面法》的目的,和保障有需要佩戴口罩的人士,包括醫護人員、新聞人員。

 

  記協發聲明指,昨已去信政府,要求盡快確認三點,包括記者採訪公眾活動不會被警方視作參與、記者並無觸犯《禁蒙面法》、及前綫警員不可要求正進行合法採訪的記者除去面罩。

 

警員涉投擲垃圾筒 警嚴肅跟進

 

  另有一名救護員下班時,因為戴口罩被警員截查後拘捕,消防處確認事件。江永祥指,該名人士涉「沒有遵從要求除去蒙面物品」被捕。

 

  此外,防暴警前晚(7日)於馬鞍山新港城無視保安員阻止衝入商場,更推跌一名女記者。江昨稱,當時警方接報有人在破壞商戶和港鐵設施,強調不需搜令入內處理罪案,對撞倒一名記者感「唔好意思」。而國慶當日有警員在灣仔行人天橋上向地面投擲垃圾筒,江承認,有關行為是危險動作,會主動了解及嚴肅跟進。

 

  上周末(4至7日)共有241人被捕,介乎12至54歲,涉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由6月初至今已累計有2,363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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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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