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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5

虐兒案飆66% 涉體罰及性罪行大增 疫下親子易衝突

  【晴報專訊】本月20日是「世界兒童日」,惟警方指今年首3季的虐兒案件數字較去年急增近66%,當中涉身體虐待增近7成,當中大部分涉父母對子女的體罰,警方指疫情是導致虐兒急增原因之一,父母或照顧者與子女在家相處時間增,易生衝突,而家庭經濟壓力亦令成年人情緒受影響。

 

刑事部警司李經晞(左二)指為人父母若未能控制好自己情緒,或會對子女造成無形傷害。

 

  期內性罪行亦增約62%,3成個案涉網上認識,跟疫下學童未全日復課,自由時間增有關。

 

  警方今年首3季共錄得871宗虐兒案,較去年的525宗急增65.9%,其中被歸類為「侵害兒童人身罪」的案件由去年首3季的262宗增至今年同期的444宗,當中逾7成涉父母對子女的體罰;「侵害兒童性罪行」則由263宗增至427宗,當中逾3成是陌生人在公眾地方的猥褻侵犯(非禮),另有約23%涉及非法性交。

 

遭家人施暴 常見延後報案

 

  刑事部警司李經晞表示,疫情是令身體虐待個案大增原因之一,除因父母或照顧者與子女在家時間較長,家庭經濟受影響亦令成年人心情轉差。她又稱,今年首9個月的非法性交案件中,約3成施虐者及受害兒童是在網上認識,相信與學校未全日復課,令未成年學童有更多「自由時間」有關。

 

  她指,為人父母若未能控制好自己情緒,或會對子女造成無形傷害,曾有與丈夫離異的母親,常追問7歲女兒周末到父親屋企居住時有否受虐,女兒敷衍回應有其事,後母親在1年多內報警3至4次,嚴重影響女兒情緒,她形容「事件中所有人都是輸家」。

 

  李又稱,在不少虐兒個案中,常有受害人延後報案的情況,特別是當施暴者為自己家人時,因對兒童來說,「好人和壞人都可以是同一個人」。她說,多年前曾有一名女童7歲起屢遭父親性侵,甚至曾多次被強姦,但她直到12歲才報警,期間女童又因不忍弟妹生活受影響,而要求終止調查,惟最終仍因父親2年後被發現偷拍她洗澡而「忍無可忍」,父親最終被判囚14年。

 

兒童被虐 損心理影響社交

 

  對法改委早前建議設立「沒有保護罪」,未有合理保護兒童人士或須負刑責,李經晞重申,會進行公眾諮詢,並續與持分者溝通,強調虐兒案「一宗也嫌多」。

 

  警察臨床心理學家馮浩堅強調,兒童被虐後其心理和人際關係發展會有長遠負面影響,如難以跟人建立信任和親密關係、自我價值下降、價值觀扭曲等,甚至出現各種情緒和行為問題。

 

  警方上月起推出「童行‧同心Let's T.A.L.K」保護兒童計劃,除舉辦連串活動外,亦成立了一站式資訊平台,為不同年齡層的人士提供相關資訊和指引。

 

照顧子女共同責任 父母應扶持體諒

 

  疫情影響家長與子女相處模式,教大兒童與家庭科學中心聯席總監林俊彬指,父母要明白照顧子女是兩人共同責任,故應在生活上互相扶持、分擔和體諒,多加溝通,上班一方既要預留時間給子女和聆聽伴侶的日常不滿,在家的一方亦要了解和處理自身情緒和身體狀況,不應吝惜與他人傾訴。

 

  他又謂,旁人如老師、鄰居等如發現兒童身上有不自然傷痕,又或注意到他們在情緒、學習和交友等方面出現異常,就應多加留意並作跟進,惟不應即時斷定他們曾受虐。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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