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简介 | |||||||||||||||||||||||||||||||||||||||||||||||||||||||
- 集团是一家专注於为生物药品及农用化学品市场的公司提供研究及开发服务的公司,主要客户包括生物科技及 制药公司,并提供以下5项服务: (1)药物代谢及药代动力学(於美国提供):提供包括整个研究过程中的药代动力学及药效研究服务;亦提 供吸收、分布、代谢及排泄研究、药代动力学筛选及特性描述、不同动物物种的代谢物监定、代谢物安 全性测试、药物相互作用研究及放射性标记研究等服务; (2)安全及毒理学(於美国提供):提供大型动物测试、非良好实验规范及良好实验规范毒理学研究、病理 学、眼科及心血管研究、慢性毒性研究、毒理学研究、致癌性研究及其他适应症的毒理学支持等服务; 亦协助开发安全及毒理学测试计划; (3)化学、制造及控制(於美国提供):提供药物发现阶段的先导化合物定量及分析测试、配方开发、良好 实验室规范毒理学批次研究、发布及产品测试、穏定性测试、临床试验材料及良好生产规范(GMP) 制造、可萃取性及可浸出性研究,以及申请获批後进行商业产品发布等服务; (4)生物分析(於中国及美国均有提供):提供对整个药物开发过程的小分子药物及大分子药物以及生物标 记物进行基於非良好实验室规范研究及良好实验室规范化验(体内和体外)以及免疫原性及中和抗体评 估;亦提供样品分析、方法制定及验证服务; (5)生物等效性(於中国提供):提供生物等效性研究、相关的医学文件撰写及监管支持等服务。 | |||||||||||||||||||||||||||||||||||||||||||||||||||||||
业绩表现2023 | 2022 | 2021 | 2020 | 2019 | |||||||||||||||||||||||||||||||||||||||||||||||||||||||
- 2019年度,集团营业额上升20﹒8%至1亿元(美元;下同),股东应占溢利增长63﹒9%至 1842万元。年内业务概况如下: (一)整体毛利增长10%至3729万元,毛利率则下降3﹒6个百分点至37﹒1%; (二)按服务划分,来自生物分析、化学制造和控制、药物代谢和药代动力学及安全及毒理学的收入分别增长 21﹒7%、15﹒7%、19﹒7%及84%,至5380万元、1604万元、1192万元及 1032万元,分占总营业额53﹒6%、16%、11﹒9%及10﹒3%;来自生物等效性的收入 则下跌12﹒1%至835万元; (三)按地区划分: 1﹒北美:营业额增加33﹒1%至7276万元,占总营业额72﹒5%,分部溢利增长67﹒1% 至1024万元; 2﹒中国:营业额下降2﹒8%至2766万元,占总营业额27﹒5%,分部溢利下跌15﹒1%至 1219万元; (四)於2019年12月31日,集团之银行结余及现金总额为2﹒08亿元,银行借款为50万元,另有 租赁负债∕融资租赁承担2040万元。 | |||||||||||||||||||||||||||||||||||||||||||||||||||||||
公司事件簿2023 | 2021 | 2020 | 2019 | |||||||||||||||||||||||||||||||||||||||||||||||||||||||
- 於2019年5月,集团业务发展策略概述如下: (一)划增聘科研人员、投资及采用先进设备、并扩大或加强现有的设施(包括扩建位於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及 俄亥俄州的实验室及提升位於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及江苏苏州的设施),以扩大产能;亦拟收购公司或 进一步投资现有联营公司; (二)策略性扩展集团的服务范围,包括扩展生物分析服务范围至涵盖中心实验室及诊断测试、扩展多项现有 业务相关的生物制剂能力、扩大在美国和中国生产终端灭菌注射及冻乾药物产品的能力以及一般CMO 能力,以及扩大为农民客户提供的服务范围;亦考虑与中央实验室以及其他联盟与其他投资者建立策略 联盟,扩大在中国及美国以外的服务销售范围; (三)继续充分利用中国日益增长的外包市场,扩大於中国的生物制剂服务范围,并保持和深化与现有客户的 紧密关系,以确保获取新项目; (四)利用现有的市场地位和声誉吸引新客户并扩大客户群,并有意与其他合同研究机构、中心实验室及医院 建立进一步的服务联盟,以扩展服务范围、建立内部专业知识并开辟新的客户关系渠道; (五)吸引和挽留人才以支持集团的成长。 - 2019年5月,集团发售新股上市,估计集资净额15﹒15亿港元,拟用作以下用途: (一)约3﹒03亿港元(占20%)用作扩大产能; (二)约6﹒06亿港元(占40%)用作扩大安全及毒理学研究服务范围、美国及中国的生物分析服务范围 以及美国的CMC(化学、制造及控制)服务范围; (三)约4﹒55亿港元(占30%)用作潜在收购提供相关服务的公司及╱或企业; (四)余额1﹒52亿港元(占10%)供作营运资金。 | |||||||||||||||||||||||||||||||||||||||||||||||||||||||
股本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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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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