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简介 | ||||||||||
- 集团主要在蒙古及中国从事煤炭开采、焦精煤及动力煤等煤矿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提供煤炭运输服务,以及煤 炭加工。 | ||||||||||
业绩表现2023 | 2022 | 2021 | 2020 | 2019 | ||||||||||
- 截至2023年9月止六个月,集团营业额减少16﹒6%至15﹒57亿元,股东应占亏损收窄26﹒7% 至5﹒47亿元。期内业务概况如下: (一)整体毛利下降27%至5﹒79亿元,毛利率下跌5﹒3个百分点至37﹒2%; (二)煤炭开采:营业额减少16﹒6%至15﹒57亿元,业绩转盈为亏,录得分部亏损2﹒58亿元;期 内,集团售出90﹒7万吨焦精煤、14﹒2万吨动力煤及98吨原煤;焦精煤及动力煤扣除销售税後 之平均售价分别下跌22﹒9%及70﹒2%,至1714﹒2元及19﹒3元,原煤扣除销售税後之 平均售价则增加26﹒2%至690﹒1元; (三)於2023年9月30日,集团之现金及银行结余为7560万元,借贷为可换股票据、贷款票据及来 自鲁先生之垫款合共58﹒23亿元。流动比率为0﹒76倍(2023年3月31日:0﹒68倍) ,资产负债比率(按借贷总额除以总资产计算)为210%(2023年3月31日:210%)。 - 2022∕2023年度,集团营业额增加85﹒9%至29﹒05亿元,股东应占亏损扩大3﹒6倍至 16﹒03亿元。年内业务概况如下: (一)因未能取得足够合适之审核证据,故核数师对财务报表做出保留意见; (二)整体毛利增长76﹒5%至10﹒85亿元,毛利率在下跌2个百分点至37﹒3%; (三)煤炭开采:营业额上升85﹒9%至29﹒05亿元,业绩转盈为亏,录得分部亏损3﹒58亿元;年 内,集团售出135﹒16万吨焦精煤、24﹒75万吨动力煤及30﹐900吨原煤;焦精煤、动力 煤及原煤扣除销售税後之平均售价分别增加10﹒7%、5﹒9%及19﹒7%,至2123﹒4元、 55﹒4元及544元; (四)於2023年3月31日,集团之现金及银行结余为6030万元,借贷为可换股票据、贷款票据及来 自鲁先生之垫款合共59﹒63亿元。流动比率为0﹒7倍(2022年:0﹒5倍),资产负债比率 (按借贷总额除以总资产计算)为210%(2022年3月31日:160%)。 | ||||||||||
股本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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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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