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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4

助人亦助己 行善要及時

  Facebook「教主」、創辦人朱克伯格揚言有生之年捐出99%fb股份行善,這善行贏得了世界不少掌聲,甚值得讚賞,但若「教主」能更有創意而及時地幫助有需要的人,造福就會更廣、更大。

 

朱克伯格的善舉值得讚揚,其實我們也可以多做簡單的行動,幫助身邊人。

 

  朱克伯格在給初生女兒的信中承諾,在有生之年捐出99%fb股份(估值約450億美元,約3,500億港元)成立一個慈善基金,協助對抗疾病、改善教育、消除貧窮、推動平等權利,以及發展潔淨能源,從而改善下一代的生活環境。朱克伯格的承諾,其耀眼的關鍵在於「有生之年」,過去很多善長仁翁,都傾向在離世後,才捐出大部分財產,導致不少亟待幫助的有需要人士,未及等到善長的「及時雨」,而窮愁潦倒,愁苦一生。

 

  須知道,需要幫助的人是在今天、在當下,而不少善長仁翁提出的幫助,卻要延遲到明天或明日之後,才可「到位」,這種「明日之後」的幫助只是今天的一個空想。

 

  這令筆者想起莊子「涸轍之魚」的寓言。泥路上,有條魚在車輪輾出來的淺溝上掙扎求存,牠向莊子求救,求他倒些水讓牠活命,但莊子卻說會趁着自己去遠方之便,引那裏的江水來救魚!氣得魚只好告訴莊子,當下活不了,最終牠也會成鹹魚!處於困境,急待援助的人與事,往往等不及善長百年之後的捐助,便先於善長離世,因此,行善要及時,甚至是刻不容緩,要坐言起行,故讚「教主」那「有生之年」的承諾才是關鍵。

 

  美國「在世捐獻」的文化並不是新事物,微軟蓋茨45歲成立慈善基金,而股神巴菲特76歲才捐出巴郡股份,都是在有生之年捐獻。朱克伯格以31歲之齡,就承諾捐出財產行善,已是難能可貴。

 

  不過,至今已捐出16億美元(約125億港元)的「教主」,未來三年,每年捐出的股份將少於10億,即共30億(約234億港元),只是承諾捐獻的十五分一。若以此規律,「教主」有生之年,絕不可能兌現承諾,既然fb由創意萌生,「教主」何不以創意更進一步,多做一步?例如若fb控股權會是個考慮,大可捐出股息,以fb發展,必定長捐長有;又或細水長流,每年多捐1%,即使「教主」長命百歲,也還可捐99年。

 

  行善要及時,也需要為受助人多想一步的創意,它當然不是fb「教主」這類超級富豪的專利,而想做善事,也不一定要捐錢,出力,付出心機、時間,甚至捐出物資都可,正是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善心人必定福有攸歸。

 

  捐獻多少不拘,明晚《歡樂滿東華》是城中最人氣的慈善活動之一,正是幫助有需要人士適時適當的善舉。行善如行樂,行樂要及時,行善也應及時,多謝各位善長!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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