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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0

政府擬立法 規管人對人Cold Call

  【晴報專訊】促銷Cold Call令人煩惱不已。政府建議修訂《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將屬商業性質的人對人促銷納入規管,擬引入類似現時的「選擇不接收(opt-out)」機制,並設立新拒收登記冊,讓市民登記拒收人對人促銷電話;若有商戶在續約過程或以問卷調查方式推銷新服務,亦屬違法,首次違例者最高可罰款10萬。政府發言人強調,已平衡市民利益和商界所需,現未有立法時間表,但期望盡快成事。

 

現時三份拒收登記冊(傳真訊息、短訊及預錄電話訊息)登記人次已逾270萬。(iStock)

 

  目前人對人促銷電話屬《條例》的豁免範圍。據商經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顯示,將擁有「香港聯繫」、且有商業性質的人對人促銷電話納入規管。所謂「香港聯繫」,即信息是源自香港、發送或授權發送信息者身在香港、或接受信息的裝置在香港等。機構撥打人對人促銷電話時,不得隱藏來電識別資料,且要提供準確的來電者資料。

 

 

  市民可透過在登記冊登記或對個別商戶表明拒收有關電話,商戶收到取消接收要求後10個工作天內須停止撥打,且保留取消接收要求紀錄最少3年,但商經局發言人強調,拒收的要求永遠有效。發言人強調修例非「一刀切」禁止促銷電話,但期望減少對市民滋擾;提醒續約或售後服務資訊等不受條例監管,但如在提醒續約過程或以問卷調查方式推銷新產品或服務,則可屬違法,日後執法部門會審視當中是否具「商業性質」;現階段未決定由哪個部門執法。

 

  文件指,外國經驗顯示,立例後此類電話一般會減少,但執法難度高,因投訴人可能不願跟進、難追查預繳儲值卡發出信息、或難有錄音等佐證。部分境外來電雖具「香港聯繫」,但追查身份或搜證時可能需其他司法機關合作。政府正籌備以長者為目標的公眾教育計劃,協助他們選擇和使用過濾來電應用程式。

 

教育長者使用過濾程式

 

  政府建議採用現有「執行通知機制」,執法當局可向違規人士或機構要求糾正,如不遵從屬犯罪,首次定罪最高罰款10萬元,其後定罪可罰款50萬元;如用電話收集軟件或其他自動化方法「撞電話」推銷,建議最高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立法會議員莫乃光

 

  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認為修例有需要,特別是「香港聯繫」,有助提高法例阻嚇,但關注日後執法部門是否有足夠能力處理投訴或檢控,因現時通訊局處理類似投訴「好多時告唔入」,他又認為目前政府仍未撰寫相關條例草案,相信短期難成事。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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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d Call #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 #促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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