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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9

大棠荔枝山莊霸官地18年  地署懶執法

  土地是本港珍貴資源,審計報告批評地政總署把關不力,令非法佔用官地個案時有發生,去年達8406宗;其中一宗非法佔用郊野公園範圍個案拖足18年亦未獲糾正;據悉涉事的康樂公園,正是由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創辦的「大棠荔枝山莊」。


  

大棠荔枝山莊94年落成,梁福元去年接受訪問時指,土地由他及家族持有。

 

  最新一期審計報告顯示,分區地政去年共接獲8406宗非法佔用官地個案,較08年升15%;但檢控個案卻減少82%。


收12封警告信 申短租被拒


  審計署特別跟進6個個案,其中一宗93年由漁護署向元朗地政處舉報。該處是集燒烤、騎馬、繩網陣於一身的康樂公園,據悉為「大棠荔枝山莊」,當年佔用大欖郊野公園8.2公頃範圍。雖然95年當局清拆部分違例搭建物,但02年時仍有部分搭建物保留。


  地政處96年至去年間共進行25次實地視察及向營運者發出12封警告信;期間公園曾向地政處提交8份短期租約申請,但均被拒絕,而截至今年2月該公園仍在經營。


劃界不清 非法佔用普遍


  審計署又踢爆,公園曾無牌經營食肆及展覽場地,食肆上月已停止經營。食環署昨表示,至今未接獲公園就公眾娛樂場所及食肆的牌照申請。


  本報嘗試致電大棠荔枝山莊創辦人梁福元查詢,惟截稿前未獲回覆。


  公園負責人甘先生表示,審計報告並無開名指有關公園是「大棠荔枝山莊」,對於是否涉佔用官地、曾否收警告信等查問,一律「不會回應」。不過政府人士暗示,「附近除了該處都無其他同等面積的地方」。


  元朗區區議會主席梁志祥估計報告是指大棠荔枝山莊:「早在港英政府時代已好大件事,政府走去斬荔枝樹,仲有村民反抗。」同區區議員鄺俊宇指,元朗佔用官地情況普遍,「劃界不夠清晰,除非有鐵絲網或有牌豎立,否則容易踩界。」他曾就非法佔用官地向地政處投訴,惟動輒要數個月才獲跟進,批評執法緩慢。


  審計署建議地政總署加強轄下人員培訓並應加快行動,糾正非法佔用官地情況。


7成個案 時限內未處理


  發展局局長回應,會在切實可行情況下落實建議。漁護署表示會繼續監察郊野公園被佔用情況,並留意園內禽鳥狀況。


  截至去年12月,地政總署尚有494宗涉及可能危害生命的個案未完,逾7成未能於4個月時限內處理,有4宗個案超過10年仍在處理中。


  08年至去年地政總署共就21個案定罪,罰款額總為8.19萬元,其中一人被判監3個月,緩刑3年。審計署指目前最高罰款額為1萬元,自72年起未有調整,認為本港土地價值高昂,宜檢討相關罪行罪則以提升阻嚇力。


轉載自晴報http://skypost.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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