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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7

父母棺材本助弟上車 家姐心酸 (晴報)

  父母為子女勞心勞力,部分家長即使付上棺材本,助子女「上車」也在所不計。有網民指弟弟剛投身職場已想買樓,父母擬出資百多萬棺材本助他置業,有感做法兒戲。有長者關注團體指,家長需留意子女有否供樓能力,長者亦要留後著保障退休生活。

 

 

  發帖文的姐姐指,22歲的弟弟任職公務員,投身職場僅1年,月入約2萬元,最近他跟家人商量想置業,父母更打算出資100至120萬元助他「上車」。惟事主認為這是兩老的棺材本,弟弟沒有投資經驗,又剛踏入社會工作,擔心買樓風險大。帖文指,「點解細佬可以咁自私,佢知道原來屋企人可出到錢之後,仲諗住可以輕鬆啲,我係擔心父母啲棺材本無咗,善後又要我包嗎?」事主猶豫是否應出言阻止。

 

  部分人認為事主要行動,指其弟弟「無咁大個頭,唔好戴咁大頂帽」,應該自己儲到首期才買樓。另有人指事主應先下手為強,趁父母未有決定時,也提出想置業,誓要攤分他們的棺材本。另有人估計是事主「葡萄」弟弟可獲得父母資助。

 

資助置業 或釀成家庭爭拗

 

  香港長者權益協會總幹事李立航表示,近年不時接獲個案是長者因資助子女置業而釀成家庭爭拗。「曾有婆婆育有3位子女,孻仔想加按婆婆的單位套現去買樓,但單位是兄姊有份供款,最終他們協議弟弟要簽訂借據,日後要歸還100多萬借款。」

 

  李立航續指,長者是否資助子女置業,除了考慮首期問題外,亦要思考子女是否「供得起」,例如他們工作的穩定性及生活開支等。「首期來源是否全是父母積蓄,還是部分來自兄弟姐妹,例如他們給的家用,資助個別子女時,也要得到其他家庭成員同意。」

 

宜寫下借據 免日後紛爭

 

  香港長者協會主席麥漢楷指,大部分長者面對子女提出資助首期,往往也會答應。「有些子女是『有借有還』,有些子女則視資助為父母饋贈,但無論如何,也應寫下借據。」

 

  麥漢楷又指,港人平均年齡長達70歲至80多歲,即使退休後仍有10至20年時間,長者需為自己退休生活籌謀。「如果單位業權有加入長者的名字,即使日後子女想轉讓,長者亦有權反對,以增加保障。」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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