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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9/2020

閃完即散:情侶或夫婦應否在社交平台曬恩愛?

  培養到別人的感覺,不一定能培養到自己的感情。

 

  「他們經常在社交平台出post分享夫妻恩愛合照,放閃曬幸福,轉過頭就說分手離婚,人前人後兩個樣,原來幸福只是一個別人看到的假象。」近一星期,不少人看到藝人夫婦及新聞男主播的婚姻觸礁報道後,都有類似的反應。

 

  「放閃散得快,原來不只是發生在我身上的事。莫非恩愛幸福都像煙花,閃完即散?以為真愛,原來作假,人真的愈來愈不可信。」她看過上述的娛樂版新聞後,帶著慨嘆的語氣說。

 

  人可不可信,取決於你遇上一個怎樣的人,但她有一點十分正確:別人覺得你幸福,與你是否真正幸福,沒有必然關係。有些人高度放閃,是要找一些「相愛證明」,讓自己或對方有一種滿足感,以圖減少對關係的焦慮,又或想減少伴侶的疑心。有時是自我安慰,令自己覺得身處幸福,也可能是自我掩飾,令對方覺得身處幸福。

 

  在朋友眼中,她也是「曾經幸福」的人。以往,他丈夫經常在臉書上載兩人恩愛照片,拖手、貼臉、燭光晚餐、合作下廚、送禮物、旅行……當別人羨慕之際,突然傳出她丈夫有婚外情。朋友覺得他們很恩愛,她也以為自己很幸福,到後來才發現,原來不一定是藝人才會演戲。她的丈夫,現在已是前夫。

 

  感情已有暗湧,為甚麼仍在別人面前若無其事的放閃曬幸福?

 

  「他可能就是要讓我覺得他仍然愛我,令我察覺不到他已變心。」她覺得他在社交平台矖恩愛放閃,是要令她目光暈眩,看不到真實。

 

  情侶或夫婦,應否在社交平台曬恩愛?這是一個向人展示自己程度的選擇,只要對人沒有傷害,就應該得到尊重。但要愛得堅實,是彼此建基於真實的相處感覺,不是依靠放閃的數量及「like」的數目來決定。

 

  向別人分享恩愛,是一件美事;在兩人單獨相處時仍然感到恩愛,是更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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