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2019

英國哲學家羅素:當聽到相左意見時,發怒本身意味着在爭持中輸了一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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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怡

    1936年生,1956年開始寫作及編輯生涯,至今逾50年,任《七十年代》(後改名《九十年代》)總編輯28年。50多年來不間斷地在報刊寫小品文和政論,編輯和寫作均秉持忠於自己、質疑權貴、就事論事、不怕獨持異見的原則。近年有《細味人生100篇》《閱讀人生100篇》《感悟人生100篇》三本新書。

    一分鐘閱讀

  今天介紹英國哲學家羅素的一段話:

 

  「如果一聽到一種與你相左的意見就發怒,這表明,你已經下意識地感覺到你自己的看法沒有充分理由。如果某個人硬要說二加二等於五,你只會感到憐憫而不是憤怒。」

 

  貝蘭德‧羅素(Bertrand Russell),生於1872年,於1970年逝世,終年98歲,活了近一個世紀。羅素學識博大精深,遍及數理、邏輯、認識論、倫理學、政治哲學和哲學史,涉獵之廣,很少有人能與他相比。

 

  兩週前我介紹過羅素和他的十大定律。他的名句甚多,以上這段話,不在十大之中。

 

  我們在生活中常會遇到與自己意見不同甚至意見相反的人,尤其在一個社會撕裂的環境中,許多人聽到與自己意見相反的言語,很容易發怒。羅素認為,如果發怒就表示你找不到可以駁斥對方意見的充分理由,又或者下意識地對自己的看法沒有把握或信心,發怒本身已經意味著在意見爭持中輸了一著。如果對方真是沒有道理,或者意見本身荒謬,就好像硬說二加二等於五這樣顯著的謬誤,那麼你更不應該為此憤怒,你應該可憐對方如此幼稚無知。

 

  羅素這段話的真正意思,是遇到任何人與自己的意見相左時,都不應該憤怒,因為若不是你自己的理據不充分,無法駁倒他,就是他的意見太荒謬無知。遇到前者不須憤怒,你要自己反省自己的意見;遇到後者也不須憤怒,你應該可憐對手的無知。

 

本文摘自香港電台第一台 (FM92.6-94.4) 李怡主持的《一分鐘閱讀》。該節目逢周一至周五播出,並存載於港台網站(rthk.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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