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6/2017
DR案開審 被告赴廣州取經2月即幫客注射
【晴報專訊】茶餐廳老闆娘疑於DR醫學集團接受療程後死亡,集團董事及醫生等3人涉誤殺罪受審。控方指3名被告曾到廣州醫院就涉案療程取經後即推出療程,2個月後替顧客進行注射。控方指療程每次收費5.9萬,直指被告為個人得益,而替顧客進行不必要療程。
涉案被告為DR醫學美容集團董事兼擁有人周向榮(62歲)、註冊女醫生麥允齡(35歲)及技術員陳冠忠(32歲),3人均否認控罪。控方開案陳詞指,死者陳宛琳、兩名傷者黃鳳群及王靜波分別支付約5.9萬元,接受1項名為CIK/AI療程(細胞因子誘導殺手細胞/應用免疫治療),下稱CIK療程,因血液在培植過程中受細菌感染,導致陳死亡,兩名事主身體嚴重傷殘。
職員測試感滿意 被指不客觀
DR換血療程造成1死2傷,當年引起社會廣泛討論。
控方指療程應用於治療癌症及屬實驗性質,本案3名女士本毋須接受療程,而死者並未獲告知療程風險。控方指3名被告於2012年2月7日,偕另外5名DR集團成員前往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就CIK療程取經。被告等人於廣州逗留僅1天,翌日回港後DR集團即宣布在港推行此療程,並於數天後開始向顧客銷售。
控方續指,同年3月DR集團兩名職員接受CIK療程測試,事後兩人對療程表示滿意及痛楚減少,控方認為有關測試屬個別個案,兩職員的意見缺乏客觀標準。控方指DR於同年4月正式應用療程於顧客身上,而醫護人員須受訓3年方可成為血液科專科醫生。
控方:為了利益 作不必要療程
事發後3天,首被告周向榮於記者招待會上,承認涉案療程仍屬實驗階段,對促進健康未有任何實證效果。控方指,本案是各被告基於金錢或個人得益,向死者提供完全沒有實證及不必要的療程。
控方指涉案3名事主均於同日不同時段進行注射,當日負責DR集團物流的公司職員分乘港鐵、駕駛公司車及乘的士將3名事主的血液送到DR位於銅鑼灣的中心。控方又指各被告形容CIK是促進健康的療程,惟涉案療程牽涉注射血液產品,它必然是一個醫療療程,控方強調若進行不當將會構成法律後果。案件今續審。
CIK療程多作治癌 增免疫力
控方昨解釋,CIK療程原理是從病人體內抽取血液,並透過機器從血液中擷取白血球,隨後將一種能刺激細胞生長的蛋白質cytokines注入白血球,讓白血球在人體體溫下進行培植,約14至15天後可將血液重新注射到病人體內,從而增強免疫力。CIK療程一般用於治療癌症病人,因癌症病人在接受電療或化療後,免疫力大幅下降,健康人士毋須接受此療程。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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