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2018
屋邨近千個儲物室遭閒置 申訴署批房署浪費資源
【晴報專訊】公屋輪候時間創新高,但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房屋署有逾900間或可改為住宅的儲物間被空置,當中有面積逾700平方呎的儲物室被空置達4年。公署指,市民對房屋的需求逼切,惟房署未能審時度勢,促請房署應積極將儲物室,改為住宅單位。
申訴專員公署指,全港有87個公共屋邨中有儲物室,雖然68%空置儲物室面積少於100平方呎,但亦有個別大面積的儲物室被空置。
早期落成的公共屋邨在設計上不時有一些零散空間作儲物室;申訴專員公署的主動調查發現,截至2017年8月底,全港有87個公共屋邨中有儲物室,共有2,462個儲物室,當中有959個屬空置,總面積逾10.9萬平方呎。調查主任張創榮指其中位於有一個儲物室面積達742平方呎,該單位2014年回收至今一直閒置,連同該儲物室,邨內共有3個面積相若的儲物室被空置。張引述房署解釋,該儲物室單位毗連停車場設施,未能開啟窗戶令天然採光,通風不足,不符《建築物條例》要求,故未改作住宅。
通風不足單位 可加裝抽氣扇
張創榮指,公署曾徵詢建築人士的專業意見,認為某些輕微未能符合《建築物條例》下對住宅要求的儲物室,如採光和通風有些微不足,房署可變通令儲物室滿足到條例,如加大窗戶、加裝抽氣扇等。而房署採用新思維後,成功將8個早前被獨立審查組否決的個案改建為住宅單位,接下來還有42個儲物室,或可套用類似原則改建為住宅。
申訴專員劉燕卿
申訴專員劉燕卿認為本港有迫切住屋訴求,指「土地資源矜貴,半呎都不應浪費」,批房署未能審時度勢,促房署積極將儲物室改為住宅單位。
大量空格位或可改作住宅
彩雲(一)邨空置儲物室(申訴專員公署圖片)
調查亦發現公共屋邨內有大量與住宅單位毗連的「空格位」,該些空間原作為通風和通道用途。張創榮指公署介入後,房署去年改建3個「空格位」作住宅單位,反映「空格位」存在改建可行性。劉燕卿亦批評房署制度僵化,建議房署應紀錄「空格位」數量,考慮將「空格位」改建為住宅,並探討儲物室作其他用途。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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