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療事故|胃痛疑患胃癌 全胃切除後揭無癌細胞 醫院被判重大過失
武漢一名男子因胃痛求醫,被懷疑罹患胃癌而接受手術。術後卻驚訝發現已經切除的胃部組織根本沒有癌細胞,但當時整個胃已被切除,當場崩潰。涉事醫院最終被判賠償22萬餘元人民幣。
醫療失誤|喝冷水後劇痛送醫 以為胃潰瘍
據內媒《經視直播》報道,武漢青山區的吳先生某日因飲用冷水後劇烈腹痛,被家人緊急送院。醫院初步診斷為胃潰瘍,並安排組織活檢以進一步確認。由於吳先生的妻子是另一家醫院的護士,她拿著檢查報告請該院一位胃腸科教授協助檢視,對方卻懷疑是胃癌。
家人為讓吳先生安心治療,隱瞞「疑似胃癌」的診斷,以「大醫院醫療條件較佳」為由,說服他轉院。

醫療失誤|組織報告顯示「未見癌細胞」 仍堅持手術
轉院後,原醫院的組織活檢結果出爐,明確顯示「未見癌細胞」。然而,負責吳先生的主治醫生仍然堅持胃癌的懷疑,建議切除四分之三的胃,並由吳妻簽下手術同意書。
手術進行四小時後,醫護人員告知家屬,因懷疑是胃癌,手術方案臨時調整為全胃切除。吳先生事後控訴:「我明明是清醒的,如果我知道他們說我是胃癌,我肯定不同意手術……要他們再做一次組織活檢,確診了才能手術。」
手術七天後,化驗報告出爐:被切除的整個胃及15枚淋巴樣本中,均未檢出癌細胞。

醫療失誤|終身5級傷殘 法院判醫院賠償22萬人民幣
術後三個月,吳先生頻繁出現腹脹、食後即腹瀉等嚴重後遺症。家人無奈告知他被誤診及全胃切除的真相,吳先生情緒崩潰,認定是醫療事故,但院方不予認同。
吳先生經媒體協助委託律師,先以醫院侵犯患者及家屬知情權起訴,再追究其醫療過錯責任。經專業司法鑑定,結論明確指出醫院存在重大醫療過失,對本次損害承擔60%主要責任。
最終,法院判決醫院賠償吳先生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營養費及護理費等合計201,083元人民幣(約23.5萬港元),另加20,000元人民幣(約2.34萬港元)精神損害賠償。
癌症殺手|胃癌6大常見症狀
台灣胰臟科醫生林相宏曾指出胃癌有6大常見症狀:
1.胃痛
2.吃飯時容易飽脹
3.體重下降
4.貧血、眩暈、喘氣
5. 腸胃道血液或吐血、排便黑色
6. 年輕人容易產生腹水、腹膜轉移
資料來源:胰島健康醫師林相宏
胃癌|胃癌8大高危因素
台灣胰臟科醫生林相宏曾指出胃癌的8大高危因素:
1. 遺傳基因包括CDH1、RhoA、MLH1、MSH2、MSH6、PMS2等
2.幽門螺旋桿菌感染
3.胃癌家族史
4.煙酒
5.常吃紅肉、燒烤、高鹽分飲食
6. 缺乏水果蔬菜之飲食習慣
7. 肥胖
8. 暴露金屬粉塵

資料來源:胰臟醫師 林相宏
胃癌|預防胃癌護胃4招
想要預防胃癌,中山大學腫瘤防治中心胃外科副主任李元方醫生拆解以下護胃4招:
1.及時檢測並根除幽門螺旋桿菌,患有萎縮性胃炎、潰瘍息肉等胃病要積極接受治療,切勿自行服藥、定期照胃鏡。
2.改善生活習慣,多吃新鮮水果蔬菜,少食外賣、燒烤、高鹽、高糖、煙燻、醃漬等食物,不吸煙少飲酒,不捱夜
3.適量運動、減肥,舒緩壓力、保持心情愉悅
4.年過40人士或直系親屬,如有消化道癌症病史,應盡早做胃鏡及消化道內視鏡檢查
資料來源:中山大學腫瘤防治中心胃外科副主任李元方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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