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加價機制僵,破零和須新思維
巴士加價爭議再起,核心癥結是公共交通服務到底應是「必需品」還是「生意」的定位之爭。破局之道,不在於針對舊有機制的小修小補,而在於突破思維,打破公私協作藩籬,共建公平、可持續的運輸生態,化解零和博弈。
4間專營巴士營辦商提交加價申請,加幅介乎8.1%至17.7%。平心而論,中東戰事令國際能源價格高企、全球通脹升溫,柴油牌價今年急升,造成不少成本壓力。
但市民的反應同樣真實。本港不少行業業績和市民扣除通脹後收入,都未回復至疫情前水平,惟「客量不如疫情前」卻成為巴士公司申請加價理由。觀乎當局通常不會批准加到足,營辦商提出雙位數加幅,在市民看來就是「開天殺價,落地還錢」的戲碼,觀感很差。
開價還錢戲碼,有礙公眾觀感
香港公共交通加價爭議屢屢發生,凸顯現時制度難以觸及的深層矛盾。對市民來說,公共交通是保障民生的必需品,是維持社會正常運作不可或缺的公共服務。但在營辦商和現行整體政策的邏輯中,這卻是一盤需要計算成本與回報的生意。
公共服務與商業盈利兩者定位激烈衝突之餘,現行營辦商開價、行政會議審批的模式,亦一直被指缺乏科學公式與透明度,而數年一次的大幅加價,對市民尤其是基層的衝擊明顯。
更根本的是,巴士公司約九成收入依賴票價,非票務收入佔比極低,在油價等外部衝擊面前異常脆弱。種種因素疊加,令每次加價申請都演變成一場爭議難免的零和博弈。
要拆解這個「老大難」問題,必須引入新思維,推動結構性的制度改革。
本港應打破巴士公司必須「自負盈虧」的迷思,建立公共服務契約的新範式。公共交通不應被視為一盤純粹的生意,而是城市運作的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在決定加價幅度以外,還需要擔起更大角色。
政府應從「監管者」轉向「合夥人」。巴士公司既有提供偏遠路線、長幼優惠、環保轉型等社會責任,亦當從政府獲得相應回報。例如,對於新能源轉型、環保要求等政策性風險,可以透過公共資源分擔;對於油價波動等市場風險,則可設立穩定基金作緩衝。
政府還應拆牆鬆綁,設法拓展巴士公司非票務收入,例如研究將車廠上蓋發展、充電站對外開放、廣告特許經營等非票務收益納入專營權規劃,讓營辦商具備「造血能力」,降低對票價的依賴和對民生的影響。
此外,票價調整機制應建立公開、客觀且具約束力的公式,掛勾通脹、運輸業工資指數,和市民收入中位數等指標,並引入「可加可減」的對稱操作。
公平分配資源,多方共謀出路
長遠而言,本港更需要努力建立公平、可持續的交通資源調配機制。私家車、的士及網約車對道路資源的佔用及環境成本,應透過合理的稅費撥予專項基金,轉化為對高效率的集體運輸補貼,更好地體現「用者自付、污染者自付」的公平原則。
唯有將公共交通從商業運作的框架中適度解放,賦予其公共事業的應有地位,並透過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動態調節機制,才能避免「頭痛醫頭」,不讓加價爭議成為反覆虛耗社會資源的戲碼,而讓零和博弈轉化為可持續的運輸生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