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7/2026 17:23
競委會推加強版「不合謀條款」,投標者須簽法定聲明,違者最高監禁兩年
競爭事務委員會今日宣布推出加強版「不合謀條款」範本,要求投標者在監誓人見證下簽署法定聲明,確認標書為獨立擬備,過程中沒有參與合謀行為。新措施旨在加強打擊圍標,日後投標者若被揭發參與合謀,將更容易循作出虛假聲明罪行被起訴,最高可判處監禁兩年及罰款。
競委會表示,加強版範本建議簽署法定聲明的人士須獲投標公司授權,一般為公司董事或高層管理人員。即使簽署人未有直接參與標書擬備,亦應熟悉標書內容。競委會指出,作出虛假聲明屬個人罪行,簽署人需為聲明內容負上個人法律責任。
此外,加強版範本亦明確列明,若簽署人違反「不合謀條款」,除須承擔賠償責任和罰款外,亦可能構成普通法下的串謀欺詐罪。競委會期望透過引入法定聲明要求,進一步提升投標過程的透明度及問責性,打擊圍標等反競爭行為。
《經濟通通訊社23日專訊》
競委會表示,加強版範本建議簽署法定聲明的人士須獲投標公司授權,一般為公司董事或高層管理人員。即使簽署人未有直接參與標書擬備,亦應熟悉標書內容。競委會指出,作出虛假聲明屬個人罪行,簽署人需為聲明內容負上個人法律責任。
此外,加強版範本亦明確列明,若簽署人違反「不合謀條款」,除須承擔賠償責任和罰款外,亦可能構成普通法下的串謀欺詐罪。競委會期望透過引入法定聲明要求,進一步提升投標過程的透明度及問責性,打擊圍標等反競爭行為。
《經濟通通訊社23日專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