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0/2026 08:46
證監會就修訂《單位信託守則》發布實施指引,導入VaR風險計算法及加強流動性管理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昨日發出最新指引,旨在協助基金業界為即將於2026年11月1日正式生效的經修訂《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單位信託守則》)做好準備。證監會表示,新守則與國際標準全面接軌,旨在進一步加強投資者保障,並鞏固香港作為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的競爭力。
是次發布的指引包含多份通函、常見問題,以及針對新基金認可申請、衍生工具使用及UCITS(可轉讓證券集體投資計劃)基金適用範圍的最新規範。經修訂守則下的主要變更包括:就管理基金的衍生工具風險承擔正式採用「風險價值」(VaR)計算法、強化流動性風險管理規範,以及提高適用於貨幣市場基金的投資限制與披露規定。此外,證監會亦更新了產品資料概要範本,加強有關產品分類及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透明度。
證監會投資產品部執行董事吳家俐女士指出,該批指引明確列出了經修訂守則下的監管要求,並進一步釐清認可基金的現行做法,證監會將全力支援業界順利落實及遵守優化後的零售基金制度。
是次發布的指引包含多份通函、常見問題,以及針對新基金認可申請、衍生工具使用及UCITS(可轉讓證券集體投資計劃)基金適用範圍的最新規範。經修訂守則下的主要變更包括:就管理基金的衍生工具風險承擔正式採用「風險價值」(VaR)計算法、強化流動性風險管理規範,以及提高適用於貨幣市場基金的投資限制與披露規定。此外,證監會亦更新了產品資料概要範本,加強有關產品分類及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透明度。
證監會投資產品部執行董事吳家俐女士指出,該批指引明確列出了經修訂守則下的監管要求,並進一步釐清認可基金的現行做法,證監會將全力支援業界順利落實及遵守優化後的零售基金制度。
《經濟通通訊社29日專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