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3/2026 16:55
北都擬訂專屬法例,倡簡化城規程序、加快收地補償、便利創新技術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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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提議訂立北部都會區專屬法例
▷ 簡化城規程序並延長臨時用途期限至7年
▷ 加快收地補償支付設3至6個月時限
▷ 簡化城規程序並延長臨時用途期限至7年
▷ 加快收地補償支付設3至6個月時限
*簡化城規程序,延長臨時用途期限*
在簡化城規程序方面,文件建議簡化北都內「非保育地帶」的規劃申請程序,仍會邀請公眾提交意見並由城規會審議,當局認為此舉能在回應市場需要與維護公眾利益之間,取得效率與審慎的平衡。同時,建議將北都內「市區及新市鎮」及「鄉郊」大綱圖的「臨時用途」定義期限,由現時分別5年及3年,統一延長至7年。
為加快支付收地補償,當局建議為指定情況設立法定時間限制,分別為3個月或6個月,以減低政府因延遲支付而須承擔的利息開支。
針對「祖堂地」收地補償,建議賦權地政總署署長,即使未獲祖堂全體成員一致同意,仍可向職位並無出缺的祖堂註冊司理支付補償。如有個別祖堂成員反對,應循法律途徑就私人糾紛提出申索。
*便利創新技術應用,放寬變通申請條件*
為推動創新科技及新式建築材料的應用,建議容許北都內的新建、重建或改建建築工程項目,項目倡議人即使並非在「特殊情況」下,仍可根據《建築物條例》向建築事務監督提交變通或豁免申請。換言之,日後若北都發展項目有意採用國家或其他先進地區的創新技術及新式建築材料,申請人無須證明情況特殊,署方亦可按「質素為本」機制考慮及批出相關申請。
《經濟通通訊社17日專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