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1日專訊》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今日公布《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享受個人
所得稅優惠政策高端和緊缺人才清單管理暫行辦法》(下稱《管理辦法》,明確對合作區納入清
單管理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來源於合作區所得的個人所得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徵
。這標誌著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即「雙15%」稅收優惠政策全部落地。
《管理辦法》明確,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主要包括3類人才:在某一領域或專業處於領
先水平,作出突出貢獻且得到社會認可的高端人才;一個納稅年度內在合作區收入達到50萬元
人民幣以上的高端人才;符合學歷、職稱或職業資格要求的緊缺人才。
*須區內實際工作並繳社保滿6個月*
《管理辦法》對個人繳納社保情況和企業實質運營情況有限制性規定,要求享受個人所得稅
優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須在合作區實際工作並一個納稅年度內在合作區連續繳納基本
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6個月或以上(須包含本年度12月當月且不存在躉交、兩地繳納社會保險
等情形),且與在合作區實質性運營的企業或機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聘用協議、服務合同
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等。
對於無法繳納社會保險的境外人才,以及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境內人才,不作社保繳納情況
的硬性規定,只須提供與在合作區實質性運營的企業或機構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等勞動關係
證明材料。
從事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下稱《產業目錄》)所列產業領域,或便
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公共管理和服務領域,也是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前置條件之一。《
產業目錄》共分為「4+1」大類185項,涵蓋合作區將要發展的重點產業和領域,包括科技
研發與高端製造業70項、中醫藥等澳門品牌工業24項、文旅會展商貿產業59項、現代金融
業16項、其他16項。(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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