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8/2026 12:23
中國創新投資(01217):《蘋果日報》誹謗性文章一案,法庭裁定被告須支付損害賠償150萬元等
中國創新投資(01217)宣布,就有關《蘋果日報》於2019年11月23日及之後刊登針對公司、公司董事局主席向心及向心替任董事龔青之多篇誹謗性文章一事,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於今日頒布判決書,裁定原告人勝訴,法庭裁定該等被告須對原告人承擔誹謗的法律責任,合共須支付損害賠償150萬元以及相關利息,並須承擔此案全部訟費。
公司續稱,原告人已與第三被告人羅偉光達成和解。此外,因對第四至第七被告人(TheAge Company Pty Ltd、Fairfax Media Publications Pty Ltd、Nine Network AustraliaPty Ltd及王立強)的法庭文件始終未能完成送達,故原告人決定不繼續展開追討。
公司認為,該判決充分彰顯了司法公正,還公司、向心及龔青以清白,並有力糾正了涉案虛假新聞報道對本公司及相關人士聲譽造成的損害。公司將繼續密切關注上述事件之發展,並適時作出進一步公告。
《經濟通通訊社19日專訊》
公司續稱,原告人已與第三被告人羅偉光達成和解。此外,因對第四至第七被告人(TheAge Company Pty Ltd、Fairfax Media Publications Pty Ltd、Nine Network AustraliaPty Ltd及王立強)的法庭文件始終未能完成送達,故原告人決定不繼續展開追討。
公司認為,該判決充分彰顯了司法公正,還公司、向心及龔青以清白,並有力糾正了涉案虛假新聞報道對本公司及相關人士聲譽造成的損害。公司將繼續密切關注上述事件之發展,並適時作出進一步公告。
《經濟通通訊社19日專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