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產(00123)公布,於昨日,全資附屬公司俊英發展作為借款人及該集團作為擔保與一家銀行作為貸款人訂立一份融資函件,貸款人就油塘內地段第46號餘下部分發展將提供最高10億港元之銀行融資,而借款人為發展項目開發商。
該集團指,融資函件最後到期日將不遲於2031年10月1日,或經貸款人批准後延長的日期。融資函件規定,倘該集團控股股東越秀企業於借款人已發行具投票權股份中之持股比例降至30%以下,或倘越秀企業不再是借款人單一最大實益股東,或不再對借款人行使管理控制權,即構成違約事件。若發生有關違約事件,則貸款人可要求立即支付及/或以現金擔保融資函件結欠貸款人的全部或任何款項。越秀企業擁有該集團約44%股權。
《經濟通通訊社30日專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