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團簡介 | ||||||||||||||||||||||||||||||||||||||||||||||||||
| - 集團為物業開發商,專注於開發中高端市場住宅物業,主要位於廣東省(廣州、佛山、江門、東莞、惠州、珠 海、中山、清遠及肇慶等),以及於湖南省長沙與四川成都。 | ||||||||||||||||||||||||||||||||||||||||||||||||||
| 業績表現2026 | 2025 | 2024 | 2023 | 2022 | ||||||||||||||||||||||||||||||||||||||||||||||||||
| - 截至2026年6月止六個月,集團營業額下降49.4%至11.48億元(人民幣;下同),業績轉虧為 盈,錄得股東應佔溢利36.9億元。期內業務概況如下: (一)整體毛利減少51.2%至8788萬元,毛利率下跌0.3個百分點至7.7%; (二)期內,錄得核心淨利潤(淨利潤扣除自有投資物業的公允價值虧損,並扣除相關遞延稅項的影響) 37.15億元,去年則錄得虧損34.16億元; (三)物業開發:營業額下降57.3%至8.37億元,佔總營業額72.9%,分部虧損收窄19%至 12.29億元。期內,集團的合同銷售為18.31億元,總建築面積為18.69萬平方米,共擁 有127個處於不同階段的主要項目,其中116個分布在廣州、佛山、江門、東莞、惠州、珠海、中 山、清遠、肇慶、汕頭、汕尾及河源等廣東省主要城市,5個位於湖南省長沙市,2個位於四川省成都 市,2個位於浙江省杭州地區,1個位於湖北省武漢市及1個位於江蘇省南京市; (四)城市更新業務:並無錄得營業額,分部虧損擴大10.7倍至6.91億元; (五)物業租賃:營業額上升0.7%至3.11億元,佔總營業額27.1%,分部虧損收窄75.3%至 5675萬元; (六)於2026年6月30日,集團總土地儲備為897.5萬平方米; (七)於2026年6月30日,集團之現金及銀行存款為10.81億元,銀行貸款及其他借款總額(不包 括應付利息)為241.01億元。 | ||||||||||||||||||||||||||||||||||||||||||||||||||
| 公司事件簿2025 | ||||||||||||||||||||||||||||||||||||||||||||||||||
| - 2025年7月,集團提出債務重組建議,且持有範圍內債務(未償還本金總額約為29億美元)本金總額超 過85.67%的計劃債權人已通過加入重組支持協議。以下為重組代價之三個方案: (一)方案1:最高接納金額為6.67億美元,計劃債權人有權收取前期現金代價、短期票據及代價股份; (二)方案2:最高接納金額為18.34億美元,計劃債權人有權收取強制性可換股債券I及中期票據; (三)方案3:最高接納金額為4億美元,計劃債權人有權收取長期票據; (四)此外,計劃債權人將就其範圍內債務的應計及未付利息獲發行不同金額的強制性可換股債券II,發行 金額視乎所選擇及╱或獲重新分配的方案而定。 (五)假設將發行最大數量的代價股份(即強制性可換股債券II轉換股份總數目將為最低),集團將發行最 多4.91億股股份以償付方案1的4.67億美元(相等於36.43億港元)債務;強制性可換股 債券I的原始發行金額不得超過10.09億美元(相當於78.68億港元);短期票據的初始發行 金額不得超過1.9億美元;中期票據的初始發行金額不得超過8.25億美元;長期票據的初始發行 金額不得超過4億美元。 (六)於重組生效後,所有範圍內債務將獲註銷,與範圍內債務相關的所有擔保及抵押(如有)獲解除及終絕 。 | ||||||||||||||||||||||||||||||||||||||||||||||||||
| 股本變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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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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