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3日專訊》山東省紀委監委機關、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等部門聯合通報,已
針對浙江省湖州某公司電商部主管苟晶早前在網上發帖反映的「連續兩年被冒名頂替上學」等問
題進行調查核實,確定並對15個相關人員作出處理,其中包括對冒用苟晶之名就讀於北京煤炭
工業學校的邱小慧、苟晶在濟寧市實驗中學讀高三時的班主任邱印林、時任兗州市王因鎮鎮長邱
印水、時任兗州市公安局小孟派出所所長王衛中、時任任城區分局督察大隊副大隊長邱通、時任
兗州市公安局小孟派出所戶籍警欒衛民、時任濟寧市實驗中學副校長李耀立、時任濟寧市任城區
招生辦副主任張勇、時為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北湖派出所戶籍警李秀芳等人給予黨內處分、
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或撤職處分,涉嫌違紀違法的已交公安機關立案。
事緣6月22日,苟晶在網上發帖稱自己曾在1997年和1998年連續兩年在高考中被
頂替,其中1997年的頂替者為自己高三班主任的女兒邱小慧。邱小慧在其父邱印林的幫助下
改名換姓,以苟晶的名義順利於1997年9月入讀北京煤炭工業學校,後又於2001年4月
以苟晶之名在濟寧市任城區教師進修學校參加工作。
而第一次高考失利後的苟晶,於1998年再次參加高考,但是最後卻被一所自己沒有填報
過志願的湖北黃岡水利電力學校錄取,懷疑自己再次被頂替。
山東省發布的調查顯示,苟晶1997年高考成績達到濟寧市中專(理科)委培錄取分數線
,但本人未填報志願,其個人身份、高考成績等被邱小慧冒用。苟晶1998年高考成績達到濟
寧市中專(理科)統招錄取分數線,本人填報志願並服從調劑,被錄取到湖北黃岡水利電力學校
上學,系按程序正常錄取,不存在其當年被他人冒名頂替上學問題。
對此,茍晶在微博回應指,對於1998年的一系列問題還有不少疑問,希望有關部門早日
調查清楚。(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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