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8日專訊》人民銀行發布通知,進一步完善跨境資金流動管理,支持金融
市場開放。
人民銀行表示,境外人民幣業務清算行和境外人民幣業務參加行可在現行政策框架之內開展
同業拆借、跨境帳戶融資、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回購交易等業務。
即日起港澳人民幣業務清算行存放央行深圳和珠海支行清算帳戶人民幣存款的存款準備金率
調整為零。將會同相關貨幣當局執行好現有的雙邊本幣互換協議,進一步便利貿易和投資、維護
金融市場穩定。
人行自2016年1月25日起,對境外人民幣業務參加行存放境內代理行人民幣存款執行
正常存款準備金率。(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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