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發表網誌,指設立「基金池」以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取消強
積金(MPF)對沖方案,並不可取。
政府推出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得不到商界支持,有商界提出由僱主按員工薪酬供1%,注
入基金池。羅昨在網誌明言,基金池構思不可取,解釋指有可能僱主認為,反正長服金都是由「
阿公」(基金池)支付,便可隨意解僱員工,甚至想辦法從基金池「攞著數」。因此,基金池方
案會增加整體僱主的承擔,同時減低僱員的就業保障。《香港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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