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月娥在行會會議前表示,人大授權常委會訂立港區國安法的憲制法律基礎堅實穩固、不容置疑,批評有外國政客發表不實言論,強調立法工作沒有違反基本法,而是完善基本法實施相關制度和機制,確保一國兩制貫徹落實。
她指,中央對是次港版國安立法有決心,勢在必行,特區政府會全力支持及配合,而是次立法中提及的執法機構將會依法處理,不會損害香港市民所享有的權利,亦指是次立法並不取代落實基本法23條,特區政府的行政及立法機關仍需落實23條。
對於有人指國安立法會影響香港權利和自由,削弱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林鄭月娥形容為無稽,稱外國許多國家,包括西方國家也有國安法,不見得單是香港立下相關法律會有負面後果,而且投資者都希望有安穩的環境,國安立法正好鞏固本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她又表示,留意到昨天港股已回復平穩,認為外界對本港商業經濟地位過慮。
《經濟通通訊社26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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