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已出台18項,當中4項涉港澳居民與深圳戶籍市民同等待遇,包括提供公共交通優惠;進一步推進深港澳社會保障合作等。
據《深圳特區報》報道,在18項措施中,與深圳戶籍市民同等待遇有4項:包括進一步支持港澳學生來深實習見習就業;進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參加創新創業活動;為來深的港澳居民提供公共交通優惠;進一步推進深港澳社會保障合作等。與非深戶籍市民同等待遇有2項,包括進一步為港澳籍學生接受義務教育提供便利;進一步落實港澳居民居住證政策。
略優於市民待遇的有7項,比如加強高校港澳籍學生獎助學金支持力度;將創業補貼政策覆蓋到在深的港澳青年;設立港澳青年在深創業引導基金;進一步完善來深發展的港澳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等。《香港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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