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證監局公布長城證券原總裁助理黃欽來違法炒股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沒收黃欽來違法所得363﹒59萬元(人民幣.下同),並處以1090﹒79萬元罰款。
黃欽來在長城證券任職期間,利用「袁某睿」「蘭某」及「李某」證券帳戶買賣股票,共計交易金額1﹒08億,盈利363﹒59萬元。上述違法事實,有勞動合同書、詢問筆錄、涉案帳戶開戶資料、交易流水、資金流水、情況說明等證據證明。
《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18日北京專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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