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雄國際(00381)公布,聯交所上市委員會譴責其違反《上市規則》,並譴責主席兼執董許奇鋒、行政總裁兼執董余允抗、執董張啟軍和張雲、獨立非執董張文龍、蘇振邦和王小寧,前執董劉兆樺和前獨立非執董孫振鴻違反《上市規則》有關《董事聲明及承諾》中所載責任。
上市委員會指,該集團未能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初步業績公告內容取得核數師同意外,亦未能及時就其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初步業績發布公告,且內容並未真實及公平地反映事務狀況、營運業績及現金流情況,而且未能按規定時限內發送2016年的年度報告。該委員會指令除兩名前任董事外,相關董事需於限期內參加認可機構提供有關遵守《上市規則》及董事責任的18小時培訓及遵守培訓的書面證明,而該兩名前任董事日後若再獲委任為聯交所上市公司董事,先決條件是參加有關培訓等。
《經濟通通訊社13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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