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1日專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鴻基地產(00016)高層涉貪賄案
,控方在庭上披露許仕仁擔任政務司長及行會非官守成員期間的財務狀況。
文件顯示,許仕仁05年中上任政務司司長時戶口有約1000萬元,當中包括上任前數天
,經由關雄生收取來自郭氏兄弟的850萬元,但兩年司長任期屆滿後,即2007年,許仕仁
已變成負債260多萬,到08年時負債進一步增加至400萬。
控方又說,及至09年中,即卸任行政會議成員當年,許仕仁的總負債更幾何級上升至超過
3800萬,其中1300萬是欠東亞銀行(00023);而到2010年,許仕仁負債已達
5780多萬。
控方又指,許仕仁期間的薪金共1100多萬,但單是現金提款已達2200萬,信用卡簽
帳額就有960萬,開支遠超過收入。
主控官指出,許仕仁持有多張信用卡,主要用於購買唱片、名酒,在酒店及餐廳消費,有時
會遠赴倫敦欣賞歌劇。(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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