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5日專訊》廉政公署公布,今日(星期一)早上落案起訴前行政長官曾蔭權
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被告將於今日下午二時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曾蔭權,70歲,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涉嫌違反《普通法》。
*沒披露租住數碼廣播股東深圳物業*
首項控罪指曾蔭權涉嫌於2010年11月2日至2012年1月20日期間,在擔任公職
期間或在與擔任公職有關的情況,即行政長官,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即在行
政會議舉行會議商討及批准雄濤廣播 其後更名為數碼廣播 提交的多項申請期間,沒有向行政
會議申報或披露,他與雄濤的一名主要股東就一個位於深圳東海花園的三聯式住宅物業的租賃所
進行的商議,以及於2010年11月向雄濤該名主要股東的公司所支付一筆金額為80萬元人
民幣的相關款項。
*沒披露所提名授勳建築師獲聘為室內設計*
第二項控罪指曾蔭權涉嫌於約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期間,在擔任公職期間或
在與擔任公職有關的情況,即行政長官,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即當他建議將
一名建築師轉交考慮根據香港授勳及嘉獎制度予以提名時,沒有向當時的行政長官辦公室秘書長
、發展局和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披露或隱瞞他在該物業的租賃,及該名建築師獲聘
用負責該單位的室內設計。
曾蔭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午應訊。(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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