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4日專訊》霸王集團(01338)公布,就於高等法院控告壹週刊誹謗
案,霸王獲判勝訴。壹週刊需支付300﹒5萬元損害賠償以及霸王80%訴訟費用。
壹傳媒(00282)則宣布,於諮詢進一步法律意見後,將考慮就有關責任或賠償金額向
法院申請上訴。又認為判決將不會對其日常運作及財務狀況有任何重大不利影響。
霸王代表為資深大律師鮑永年,並聘請阮葆光律師事務所,據《信報》引述業內人士估計,
其訟費達3000至4000萬元。而壹週刊聘請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及的近律師行,連同承擔霸
王一方八成訟費,或需為此官司支付8000至9000萬元。(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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