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7日專訊》據本地電台報道,七名警務人員被控對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襲
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較早時裁定罪名成立,區域法院今日判刑,七警判監兩年,其中一名被告
另被控普通襲擊罪罪名成立,判一個月,同期執行。
七名被告在案發時,分別是有組織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觀塘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
毅、觀塘反黑組偵緝警長白榮斌、觀塘反黑組警員劉興沛、九龍東總區偵緝警員陳少丹、九龍城
偵緝警員關嘉豪,及觀塘反黑組偵緝警員黃偉豪;七人案發後已被停職。七人被控1項有意圖而
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陳少丹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
控罪指,七名被告在2014年10月15日凌晨,在金鐘龍匯道政府大廈泵房東變電站外
,有意圖非法及惡意導致曾健超的身體受嚴重傷害,陳少丹亦被指同日在中區警署接見室襲擊曾
健超。(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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