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9日專訊》通訊局表示,在混合模式下,四家流動網絡營辦商均獲賦予優
先權,每家可獲重新指配1800兆赫頻帶內20兆赫頻譜,即合共80兆赫的優先權頻譜(優
先權頻譜)。這將令1800兆赫頻帶內剩下至少70兆赫頻譜可與900兆赫頻帶內的50兆
赫頻譜一同以拍賣方式重新指配(拍賣頻譜)。
商經局表示,因應第五代(5G)流動服務預計在2020年推出,流動網絡營辦商需要投
放大量資源興建有關基建,商經局局長認為拍賣底價應訂為稍高於兩個參考價值的平均數。就此
,商經局局長決定900兆赫頻帶及1800兆赫頻帶內「拍賣頻譜」的拍賣底價應訂於每兆赫
3800萬元。
另外,商經局表示,決定「優先權頻譜」的頻譜使用費應訂於1800兆赫頻帶內「拍賣頻
譜」的平均頻譜使用費,並設有最低行使價及上限。最低行使價是現有頻譜受配者所須支付的最
低費用,使其有權及能夠行使優先權以獲重新指配其現時持有的部分頻譜;至於上限則旨在為現
有頻譜受配者在決定是否行使優先權時提供確定性。
商經局又指,考慮到上文有關訂立拍賣底價中所述的相同原因,以及流動網絡營辦商在興建
相關基建以準備推出5G服務時,需要面對相當大的投資承擔,商經局局長認為,最低行使價應
訂為稍高於兩個參考價值的平均數。就此,商經局局長決定「優先權頻譜」的最低行使價應訂於
每兆赫5400萬元。
至於上限,經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包括流動網絡營辦商指「優先權頻譜」的頻譜使用費與
「拍賣頻譜」的頻譜使用費掛勾所帶來的不確定性,商經局局長決定上限應訂於每兆赫7000
萬元。商經局又指,由於今次頻譜指配工作涉及大量頻譜,從而可能涉及大額的頻譜使用費,頻
譜受配者將可因應其個別情況選擇以一次過或以每年分期形式繳付頻譜使用費。
通訊局預計,現有頻譜受配者將於明年下半年獲賦予「優先權頻譜」的重新指配優先權,至
於「拍賣頻譜」的拍賣則預計大約於2018年年底舉行。因此,通訊局今日的決定可讓現有頻
譜受配者獲得約三年的事先通知期,為有關頻譜的重新指配作好準備。(j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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