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0日專訊》一名商台記者於2019年在旺角採訪期間,背囊被警員以海
綿彈擊中,投訴警察課裁定投訴無法證實。監警會秘書長梅達明表示,根據機制投訴人可以在
30日內要求覆核,所以不評論案件內容,但他表示自己反覆看過相關片段很多次,強調監警會
以證據為依歸,公平公正去處理,不是說任何主觀意願覺得如何就是如何。
被問到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早前表示曾訓斥相關警員,梅達明表示,他知道相關訓斥的內容與
這宗案件的指控並無關係,但不透露訓斥的詳情。
*反修例事件須匯報投訴618宗*
監警會表示,截至今年8月31日,因應反修例事件而衍生的須匯報投訴有618宗,涉及
1110項指控,當中有七成屬較為輕微的指控,包括行為不當、疏忽職守及不禮貌等。而在
618宗投訴中,投訴警察課已就586宗提交了調查報告,監警會通過了當中566宗案件的
報告。
梅達明表示有32名警務人員被訓喻,包括警員、警長及督察等,2人被口頭警告,另外有
3隊人員亦曾被訓喻。在證明指控屬實的個案中,包括2019年底,一名記者在旺角始創中心
外拍攝一名示威者被捕情況,當時有警員要求這名記者行後一些,這名記者見到有前線警員沒有
展示號碼而作出投訴,投訴警察課及監警會最終證實投訴屬實,涉及疏忽職守,對相關警員作出
訓喻。(hy)(zz)
【與拍賣官看藝術】常玉作品屢創天價,背後其實藏著跌宕起伏的人生► 即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