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肆虐,香港首錄死亡個案,亦出現社區感染勢頭,關鍵是有人隱瞞外遊史,甚或害怕被隔離而逃走,累己累人,又增社區爆發風險。市民須盡公民責任,港府亦有責拘控。
兩患者沒外遊 隱形病人播毒
截至昨晚,內地確診個案增至20,490宗,死亡達425人。本港確診則增至18宗,其中1人死亡,而新增兩宗均沒外遊,亦未曾接觸過確診病患者,令人憂慮有隱形病人正在社區播毒。這個新種「隱形肺炎」疫症(武漢肺炎)的無形殺傷力,殺人於無形,最為震撼。這可能是有病患者之前隱瞞外遊史或逃離醫院,在社區將病毒傳染給人。
疫情已進入了防疫抗疫並行關鍵時期,政府除了須再加強源頭堵截病毒輸入,亦要想方設法阻止病毒在社區傳播和爆發。
要有效防疫抗疫,市民有公民責任,一旦出現染病徵象,求診時須如實向醫護交代,更勿隱瞞外遊情況,否則恐會重蹈沙士時威爾斯醫院8A病房覆轍,增加醫護和社區爆發風險。當年一名青年入院時瞞報,不但50名醫護被感染,還透過探病的家屬將病毒帶入社區,引發淘大花園85人受感染。
病人或懷疑感染人士瞞報外遊史,甚或逃離醫院,皆因擔心要進入隔離營觀察,箇中或出於誤解,以為入營被感染的機會更大,因此政府須做好兩件事。其一,要做好與市民溝通,澄清市民的疑慮,讓市民知道在隔離營內不會與其他人接觸,倘證實感染,更可最快接受治療,提高治癒機會。
瞞報罰則阻嚇 不及周邊地區
其二,市民擔心被隔離時沒收入、家人欠缺支援。根據《僱傭條例》,打工仔是不能以隔離為理由申放有薪病假,但沙士爆發時衞生署發出隔離令,表明被隔離而無法上班的僱員可獲有薪病假。只要政府按沙士做法並廣為公布,可消除市民疑慮;而被隔離人士可向社署和民政事務署申請,要求照料並非同住的家人如長者,可安心接受隔離觀察。
根據現行《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懷疑感染傳染病人不合作,最高可判監半年或罰款5,000元,是否有足夠阻嚇力?周邊地區罰則較重,內地對明知患病而故意或非刻意播毒、抗拒隔離治療均列為刑事罪,可判監3至10年。澳門對隱瞞外遊史的入境者最高可囚兩年。
面對疫情有可能在社區爆發,市民為了自己、家人和香港,求診時須如實呈報,也切勿玩失蹤,才能及時獲得適當治療,並阻病毒擴散。如親友知道有瞞報者,在安全可行情況下加以勸喻,並從旁協助解決其家庭家居問題,以除後顧之憂。對抗疫情,為己為人,更須互助互勵又互勉,才能自命百煉鋼,敢抵抗高山,攀過望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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