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務院正式批准《上海市機構改革方案》後,上海市委、市政府周六(10日)召開全市機構改革動員會進行動員部署。
根據《方案》,市委職能部門和市政府組成部門在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上,與中央和國家機關基本對應,新組建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委、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市道路運輸管理局等機構。
同時,加強市委職能部門管理職能。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公務員工作;市委宣傳部統一管理新聞出版和電影工作;市委統戰部統一領導民族宗教工作和僑務工作。並不再設立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及市維穩領導小組。
改革後,上海市共設置黨政機構63個。黨委機構20個,其中,紀檢監察機關1個,工作機關15個,工作機關管理的機關4個。政府機構43個,其中,市政府辦公廳和組成部門26個,直屬特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9個,部門管理機構7個。
《經濟通通訊社記者林雯婕12日上海專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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