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會議表決通過關於「港區國安立法」的決定,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去年的修例風波凸顯香港已成為國家安全的風險點,而國家安全屬於中央事權,中央從國家層面就香港國安立法屬合情、合理、合法。她指港區國安法無損香港司法獨立,亦無損港人在言論自由、遊行自由等方面的合法權益。
*國安法會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權益*
對於反對派聲稱港區國安法或違反人權,鄭若驊接受《大公報》專訪時強調,人權和自由都不是絕對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均規定,當行使相關權利和自由時,不可危害國家安全,「這是國際共識」。全國人大會議關於港區國安法的決定亦顯示,會保障香港居民的合法權益,故無需過分擔憂。
*由犯罪地審理相關案件屬最合適*
至於港區國安法立法後,有關案件如何審理,鄭若驊認為,「屬地性原則」是許多國家及不同法制地區所通用的一個法律原則,故相信由犯罪地審理相關案件是最合適的,即犯罪行為若發生在香港,便由香港法院審理,但當局亦不排除會有變化,需繼續研究。
她又強調,港區國安法無損香港司法獨立,全國人大的決定無任何跡象會干涉香港法院行使獨立的司法權。
*如非分裂國家,為何要叫「港獨」口號*
鄭若驊續說,香港的法律保障言論自由、集會自由、遊行自由,守法的和平遊行自然不必擔心,「但如果有人掟磚頭、掟汽油彈,沒有哪個國家會容許這樣的行為」。被問到遊行若喊「港獨」口號會否觸犯相關法例,她坦言還要看屆時出台的法律條文,但同時反問:「如果不是要分裂國家,點解要叫『港獨』口號呢?」
她強調,維護國家安全和領土完整是每一個中國公民都需要做的一件事,國家取得今日之成就實屬不易,「我們不希望香港成為一個風險點,有涉及分裂、顛覆國家的情況出現」。
《經濟通通訊社1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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