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審理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控方今日傳召最後一名證人,廉政公署執行處處長余振昌作供。
余振昌確認,廉署調查時有向曾蔭權代表律師索取東海花園單位租約、租約補充文件、租金匯款申請表、東海集團開出的租金收據,以及終止租約文件這五份文件。法官指出,上述的租約、租約補充文件和租金收據,全部在同一日簽署,但租約和補充文件以簡體中文書寫列印、收據則用繁體中文書寫列印,問余氏是否感到奇怪。余振昌表示,廉署調查時認為整份文件都有疑點。
余振昌指,廉署在2012年起開始調查曾蔭權案,直到2016年末才發現一項由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開出的35萬元現金支票與案件有關,而支票開出同日,曾蔭權太太曾鮑笑薇有相同銀碼的款項存入她和丈夫的聯名戶口。
最後一名證人作供後,控方完成舉證,案件最快於下周一(23日)結案陳詞。
《經濟通通訊社20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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