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前財政司長曾俊華早前參與電台節目,未有向政府相關委員會申報一事,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出席行政會議前回應傳媒提問指,司局長的聘書中,列明司局長等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12個月內的任何工作,都需要向相關委員會徵求意見,以往的個案亦包括受薪、不受薪,全職及兼職等工作,委員會會持平客觀給予意見。
她表示,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應主動向政府相關委員會徵求意見,但有關制度沒有懲罰機制,亦無法律基礎,她希望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能尊重有關制度。
《經濟通通訊社24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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