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等6人,被控於2016年發生的旺角騷亂,干犯暴動等罪,案件早上在高等法院開審。根據司法機構的網頁,案件預計審訊80天。
控罪指,6名被告包括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黃家駒及林倫慶。分別在
2016年2月8日至9日,在旺角砵蘭街、亞皆老街、山東街及花園街,參與暴動及非法集結等,部分被告被指當時襲擊正執行職務的警員。6名被告保釋期間不得離港。
梁天琦共被控4項控罪,包括一項煽惑暴動罪、一項襲警罪及兩項暴動罪。另外5名被告,則涉及暴動、襲警和非法集結等罪。
原本同案的黃台仰和李東昇,因未有按指定時間到警署「報到」,亦無到庭應訊,法庭頒下拘捕令。同時決定將兩人的案件,與另外6名被告的案件分開處理。
法官頒令指,為免影響司法公正,禁止在未抽選陪審員前進行的聆訊,發布案件的法律程序
,直至法庭另有命令;只可以報道被告的姓名、年齡,控罪概要和保釋安排等。
《經濟通通訊社18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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