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警務人員在佔領行動期間毆打社工曾健超案,高等法院今開庭處理高級督察劉卓毅的刑罰及定罪上訴許可申請。代表劉卓毅的資深大律師余承章質疑呈堂片段經刪剪及修改。
代表劉卓毅的資深大律師余承章表示,審訊時有多段片段呈堂,大部分集中在無綫新聞的片段,他質疑片段未能顯示劉卓毅是否在場,以及施襲者的身分。又指法庭未能驗證片段是否經過剪輯,因無綫電視不願披露攝影師身分,認為無綫需要提供原始的片段。
余承章表示,其中一條呈堂片段有調高光度,他不知道調高光度的方法,亦不知道對片中衣著顏色的影響,有理由提出質疑。
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表示,案發當日曾健超面向地下,被人由龍和道的花槽抬至「暗角」,有關路段的距離約500米。控方在庭上又播放警方鑑證科人員在2016年6月拍攝,長約6分鐘的片段,片段展示龍和道花糟、立法會外、添馬公園的環境,以及示範由花槽走向「暗角」的環境。
7名警務人員早前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判監2年,全部獲准保釋等候上訴,當中總督察黃祖成亦已獲批上訴許可。
《經濟通通訊社18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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