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發布通知,擬在銀行間外匯市場推出主經紀業務。該業務指主經紀客戶通過交易中心系統主經紀功能,以主經紀商的授信和/或名義與交易對手方達成交易。一筆主經紀交易達成後,系統自動拆分成兩筆交易:一筆為主經紀商與交易對手方之間交易,一筆為主經紀商與客戶之間背對背交易(back-to-back)。
主經紀業務支持銀行間人民幣外匯市場及外幣對市場交易。其中,人民幣外匯市場主經紀業務暫僅適用銀行間債券市場直接投資模式(CIBM Direct)的外匯風險管理。
人民幣外匯市場主經紀客戶可在詢價交易(RFQ)等模式下,以交易發起方(Taker)身份,開展基於銀行間債券投資相關風險對衝的遠期、掉期等外匯衍生品交易。外幣對市場主經紀客戶可在撮合(ODM)及詢價交易(包括RFQ和ESP)等模式下,以交易報價方(Maker)或交易發起方(Taker)身份參與外幣對即期和遠期、掉期等衍生品交易。
《經濟通通訊社29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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