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4月16日發放首期三千元消費券,不能轉會
10/03/2023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公布2023年消費券計劃詳情,將會於今年中對去年成功登記市民消費券計劃發放第一期消費券,金額3000元,當中不可以轉用其他電子錢包,並將直接放在去年登記的電子帳戶中。
財政司司長私人辦公室政策統籌主任李文成指出,永久性居民首期3000元消費券於4月16日發放,有效期至10月底,其後於7月16日,將發放第二期2000元消費券,使用期限至明年1月底。若以八達通收取消費券的市民,需於6月底前用完第一期3000元的消費券,才能獲得第二期2000元消費券。
至於透過不同入境的計劃在港居住或來港升學的合資格人士,亦可獲2500元消費券,他們會在4月16日收到首期1500元,7月16日收到餘下1000元。
永久離港不符資格獲取消費券
陳茂波又表示,本次消費券計劃提振本港GDP約0.6個百分點,並將配合4月底前開始舉行以市民為對象的「開心香港」(Happy Hong Kong)活動。
至於新來港人士獲發5000元消費券;透過不同入境計劃在港居住及來港升學的合資格人士,則獲發半額2500元。他指出,雖然該批人士並非為永久性居民,但對本港一直有經濟貢獻。不過,他重申,永久離港人士仍不符資格以獲取本次消費券。
消費券納入恒常措施不可行
至於明年會否再派發消費券,陳茂波表示,每次派發消費券均會動用不少財政費用,將其納入恒常措施並不可行,明年派發與否審時度勢,視乎當時經濟及社會狀況。
被問及本次消費券金額會否因市民轉用於外遊而出現外流情況。財政司司長私人辦公室政策統籌主任李文成指出,疫情期間航空業、旅遊業受嚴重打擊,雖然消費券不應在外地使用,但認為市民若用於旅行服務,亦可對本地經濟有貢獻。
市民於第二期派發時可「轉會」
陳茂波指出,第二期消費券派發時,市民可以「轉會」。不過,由於政府想盡快將首期3000元消費券至市民手上,因此最快方法為沿用市民去年所登記的支付工具。他亦稱,有考慮在復活節前派發首期消費券,惟市民處理帳戶失效問題需時,且涉約數萬人,因此4月16日為穩妥派發日期。
李文成指出,若市民去年領取消費券的帳戶已經失效,要在本月29日或之前辦理更新支付工具帳戶,可透過消費券網站的連接更改、在消費券網站下載或致電185000索取申請表格,並連同身份證副本寄回,亦可親身到8間臨時服務中心由職員協助辦理相關手續,相關中心分別位於灣仔、北角、旺角、觀塘、荃灣、沙田、大埔等。不過李文成強調,市民仍要使用原來的支付工具,只能開新帳戶。
撰文:經濟通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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