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8日專訊》據《彭博》引述消息人士指,由於內地關注中小型銀行風險因素
,金融監管當局或考慮推出一籃子方案解決金融風險,其中一項就是對總資產在1000億元人
民幣以下、具有潛在風險之小型銀行,鼓勵其進行合併重組。
另外,當局要求地方政府亦需承擔屬地方問題金融機構處置責任;如有需要的話,央行更會
提供流動性支持。當發現有問題的金融機構,原本股東需要亦須要承擔風險損失之責任,包括要
求其透過購買永續債去補充銀行資本,或者以市場化的方式退出。但目前仍就政策商討當中,尚
未有最終決定。
內地近期中小型銀行連番爆出「被接管」事件,其中包商行被央行委託建行(00939)
接管;而錦州銀行(00416)早前亦須工行(01398)及中國信達(01359)注資
入股進行重組。
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上,提及需要對中小型銀行進行改革,包括多渠道補
充資本,優化資本結構,增強服務實體經濟和抵禦風險的能力。(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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