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29日專訊》據《明報》報道,月入1﹒3萬元的前匯豐銀行女職員,被指
為了150萬元酬勞,在職期間透過內部電腦系統取得客戶資料,再將資料售予犯罪集團,令兩
名客戶被偽冒身分盜取共1550萬元。她昨在高院被陪審團裁定兩項串謀偷竊罪成,還押至今
日判刑。
由2男5女組成的陪審團昨退庭商議約兩個半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黎靄欣兩項串謀偷竊罪
成。被告聞判後頻頻用手掩面,並望向公眾席的親友,有女親友淚流滿面。(w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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