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記者楊英傑10日上海專電》安邦保險集團前董事長吳小暉集資詐騙、職務
侵佔案,今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法院決定對吳小暉執行有期徒刑18年
,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5億元(人民幣.下同),違法所得及其孳息予
以追繳。
控罪指,吳小暉以安邦財險為融資平台,指令該公司開發投資保險產品並主導設計,授意製
作虛假資料,騙取中保監批覆並向公眾集資,更以超募資金兩次增資安邦集團和安邦財險,實際
騙取652﹒48億元。
控罪又指吳小暉職務侵佔安邦財險保費資金100億元。根據法院發布的微博,吳小暉在庭
審最後陳述階段深刻反省、認罪悔罪,並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深刻懺悔,感謝司法機關的幫助、教
育和挽留,請求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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